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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3-12-10 | 阅读:6276 |
九、毕业与结业的规定
1、具有学籍,思想品德合格,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(包括实习和毕业设计),经考核合格的学生,由教务科提出名单,报校长审批,准予毕业,学校按规定手续发给毕业证书。
2、毕业时,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(含实践教学)未达到留级规定者,由教务科提出名单,报主管副校长审批,发给结业证书。结业后,可在2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补考一次,补考成绩及格者,换发毕业证书。毕业前因操行总评不合格或受处分未撤销者,作结业处理,一年后经由用人单位或所在地区作出鉴定,达到合格者或可撤销处分者,换发毕业证书。凡毕业时作结业处理,后又取得毕业证书者,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时算起。
3、对具备学籍,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学生,经本人申请,教务科审核,报主管副校长批准,可发给学生写实性学习证明。
十、调(代)课制度
1、为了稳定教学秩序,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每周课程总表安排授课,不允许任课教师私自调课、停课和自找他人代课,一经发现应扣除课酬,并追究责任。
2、凡全校性调课、停课,须经主管副校长批准,由教务科统一安排。
3、遇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,要到教务科办理调课手续:
(1)学校因特殊情况临时调整工作安排。
(2)因教学(如实验、见习)需要。
(3)教师因公(有公差证明),病假(有病假批条),参加进修或参加临时需要调课的活动(如考试、论文答辩等要有进修单位的通知)。
(4)上课条件受偶发因素影响(如停电影响等)。
4、调课手续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一式三份,教研组长加意见,于上课前三天以上送教务科审批,教务科同意后做好安排,把调课通知书及时发给教师和班级执行调课任务。
5、要求调课的教师和被调课的教师必须按调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上课。无调课通知书视为私自调课,被调课人应拒绝接受调课任务。
6、教师因公、因病或因事(须有公差证明或请假批条),超过一周不能按课程表上课时,可由教研组提出安排意见,请其他老师代课,经教务科长批准后执行。
7、不办理调课手续者,为擅自调课,所调课程不计酬金。
十一、教案检查制度
为了搞好pg电子赏金女王试玩常规教学管理,从严治校,促进教师更好地执行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,科学地设计每一节课,切实提高教学质量,必须坚持教案检查制度。
1、在校教务部门的支持下,每学期应有计划地开展教案检查,作为常规教学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教师业务考核的依据之一。
2、教案检查分为集中检查和分散检查两种。集中检查由教务科主持,主要是全面了解教师教案书写情况,是否正确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,是否与教学进程相符等。教案由各教研组收集后交教务科,一般在每学期中段进行。其结果反馈给教研组;分散检查由教研组长主持,对本教研组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、交流,并做好记录,备教务科检查,一般每学期检查1~2次为宜,检查具体时间和形式由教研组自定。
3、由学校集中检查的教案,教务科根据需要抽调部分责任心强,无课或少课的教师进行,作好登记。专项检查要有小结,并向主管副校长汇报和向教研组通报。
4、对不配合检查的教师,或无教案的教师,要令其限期改正,不改正者,其业务档案该项内容教务科按“差”填写,并于教师绩效考评中扣分。
十二、教学检查制度
为了解教学任务的完成任务,教学效果以及教与学所存在的问题,及时总结经验教训,提出改进措施,提供信息,推动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,提高教学质量,促进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,科学化和制度化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常规教学检查
日常教学检查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常规检查。每次检查均要有记录,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。
(1)教师自查,应经常进行。
(2)教务科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,检查课堂教学秩序,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,保证教学秩序的正:臀榷。
(3)教务科应经常检查教室日志及各学科授课计划执行情况,确保教学计划,教学大纲切实执行。经常检查各教学环节运行情况,有计划组织教案检查(具体见教案检查制度),作业和辅导答疑,使全体教学人员认真严格地执行教学的有关规定和制度。
(4)各教研组长每学期初要审查教师学期授课计划,每学期至少检查教师教学进度2次;全面检查教师教案1次,抽查教案不少于2次。组织本组教师讨论审议考试命题,分析考试质量,检查教书育人情况。
2、定期教学检查(学校督导组组织进行)
(1)检查内容与次数:包括教学计划和执行与完成情况,备课与教案质量,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纪律、态度和教学效果,实验教学执行情况,考试命题、评卷情况,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等。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,时间安排在学期中段或稍后。
(2)检查方法:
①准备阶段:制订检查方案。
②实施阶段:首先由被检对象进行自检,在此基础上开展多种方式(如抽查教案、听课、座谈会、个别谈话、民意测验、专题分析等)的检查。
③总结整改阶段:在检查结束后,整理检查材料,作出检查结论,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。
十三、听课制度
听课是交流教学经验,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。根据《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》结合pg电子赏金女王试玩具体情况,制订如下制度:
1、所有教学管理人员均应深入课堂听课,了解教师教学情况,如教学方法、教学进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效果、教案的实施及课程改革等,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
2、学?U3、主管副校长每学期应听?span>2-4节,教学管理部门主要领导,教务科正、副科长,医研室正、副主任每学期应听课8-10节,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听课6节、教师6节(不包括全校性示范课)。
3、学校应成立教学督导小组,经常深入第一线听课,及时把了解的教师教学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,提出整改意见;听课应有目的、有计划、有记录、有分析地进行,意见应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。
4、教研组长要把组内互相听课作为本组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,统一安排,具体组织实施,形成制度。通过听课、评课交流经验,取长补短,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,每位教师每学期组内相互教学听课4-6节。
5、教师听课后均应填写听课评课表及听课登记表,并由教研组长或由组织听课的领导、授课教师签名后上交医研室。班主任一学期内要对本班各任课教师的课至少听1次。
6、教师有责任及义务,根据学校要求承担各种讲课任务,教学讲课包括三种类型:“过关课”、“公开课”和“示范课”。
7、“过关课”:新教师三年内必须讲授一至两场过关课,讲授时由学校教务科、医研室及所属学科教研组长、教师组成听课小组,听课后作综合评价,评价等级分为及格和不及格。若第一次讲课评为不及格,应重新学习整改,争取第二次上课,直至第二次听课评价及格为止。若第二次上课仍被评为不及格,则暂时停止上课一学期,由学校指定教师进行教学工作培训、指导或送往有关单位培训学习。
8、“公开课”:任教三年以上教师,根据学校需要有义务承担教研组安排的教学公开课,如二年内需申报职称晋升的教师,应主动向教研组长或医研室提出申请,承担教学公开课,否则在晋升申报时学校将不予出示公开课证明。
9、“示范课”:由任教五年以上,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质量优良的教师承担,学校根据需要安排,被安排的教师应珍惜荣誉,愉快承担,认真完成。被安排承担示范课的教师,若教学效果好,记入教师年终业务档案。
十四、实验室管理制度
1、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
(1)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,做好防火、防毒、防盗、防触电和防污染等事故发生。
(2)实验人员对剧毒、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专柜存放,专人保管(一锁两匙,共同保管),建立专帐和严格领出登记制度。
(3)实验用的活菌或微生物应做好保管工作,实验完毕应采取有效措施灭菌。
(4)杜绝来历不明的光盘、软件进入学校电脑系统使用,严防电脑病毒破坏,遵守计算机信息保密有关规定。
(5)工作过程严格操作程序,勤巡视,注意用电用火的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。
(6)实验室人员必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,熟悉灭火砂的存放位置,熟悉本室电源总开关位置,并定期检查是否完好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维护和报告,消除事故隐患。
(7)养成上下班检查,下班关水关电,关好门窗的习惯,注意防火防盗。
(8)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须经常检查督促,确保无事故发生。
2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规定
(1)实验室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科任老师均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生产负责。
(2)各实验室负责人为所属实验室安全生产责任人,主要负责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工作,落实安全责任制。
(3)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须经常检查、督促,排除安全生产隐患,确保无事故发生。
(4)若发生事故,追究当事人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相关责任。
3、实验室环保工作制度
(1)实验室人员应认真学习《环境保护法》,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。
(2)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要尽量控制,实验结束后,应采取有效措施消害减毒后集中处理。
(3)实验后的动物,必须采取非毒剂灭杀后深埋或置化粪池中,不得露天丢弃。
(4)未经处理的实验废弃液,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。
(5)实验过程如用活菌或微生物,在实验完毕后,废弃物应采取有效措施灭菌,必须烧毁灭菌的要烧毁。
(6)其它实验废弃物,必须烧毁,不得直接丢入垃圾箱中。
(7)估计对环境:洗蟮奶厥馐笛榉掀,必须上报请示后,再做妥善处理。
(8)处理过程要有专人负责监督。
4、pg电子赏金女王试玩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(修订稿)
仪器设备是学校保障实践教学的重要设施。为加强实验室管理,保障实践教学的质量,现制定仪器设备管理制度,具体规定如下:
(1)仪器的申购和领用
①各实验室可根据各室开课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购仪器。(具体规定见“学校物资管理制度”,同时提交购买论证)
②实验室按手续领用学校统筹购买、调拨的仪器。
(2)仪器设备的保管
①仪器设备按其性能、使用寿命、价值、市场供应情况等分成“易耗品”、“低值耐用品”、“固定资产”、“精密贵重仪器”四个等级(详见《实验室财产分类标准》)。
②实验室接到仪器后应凭有关单据做好检测验收入帐、登记造册(登记具体项目见帐表要求)。并保存好仪器的有关说明书、图表和资料。
③易耗品类可不建帐,但需做好领用登记。特别要注意某些特殊物品(如强酸强碱、剧毒药品、麻醉药品、易燃易爆物品)的收藏保管,剧毒药品要由二人以上共同管理。
④低值耐用品以上等级物品要建立帐目,归入财产管理。
⑤固定资产以上等级的仪器要进行分类编号(由主管部门统一编排),要设立设备卡、使用登记册、维修保养记录、检测情况表。
⑥精密贵重仪器落实专人专管、专人负责,并应建立完整技术档案(包括设备卡、使用前校正情况、使用登记、维修登记及检测情况),以便维护时参考。
⑦登记过程中,若出现货票与仪器本身的名称、规格、型号、产地或其它项目不相符时,应报主管部门,经核实后及时纠正。
⑧各实验室每月月底应做好每月小结(月结),包括低值耐用品、固定资产和精密贵重仪器。将每月中增减的仪器件数、金额结清,随时掌握实验室财产设备情况(月结一式三份,总务科、教务科、实验室各一份)。
⑨各实验室每学期进行一次清资查帐工作,每年年底各室要做好清产核资工作,做到帐、物、卡相符(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)。
(3)仪器的保修、维护、报废
①固定资产以上等级的仪器要设立维修保养记录,每年至少保修一次:使用率较低的仪器,至少每三个月要通电一次,以保障仪器的性能完好。
②一般仪器若出现故障或损坏,管理人员可自行维修或协同有经验的教师进行维修。若故障原因不明或本人无法排除的,应及时报主管部门,由主管部门处理。
③精密贵重仪器若出现故障或损坏的,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主管部门,由主管部门委派或外请专人维修,不要私自拆装仪器,防止事态扩大。
④仪器在维修期间暂停使用,但仍纳入财产管理。
⑤若仪器出现严重故障或损坏,确已无法修复的,管理人员应将该仪器收存,并填写报废申请表,经主管部门核实之后,做报废处理。经报废的仪器设备,凭报废表办理登记消帐。低值耐用品的报废由主管部门审批即可;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经主管部门核实批准后报主管副校长审批;精密贵重仪器应报主管部门核实批准,由主管副校长、校长审批。
⑥若仪器未办妥报废手续前没保存好的,以丢失论处。
(4)仪器的借用、调拨
实验室的仪器应服务于教学,原则上不得借出,确因特殊原因需向实验室借用仪器设备的,需报教务科调拨并办妥外借手续。
①本校内各实验室之间由于教学需要向其他实验室借用仪器的,应报教务科批准后,由教务科调拨。
②本校教师由于教学需要向实验室借用仪器的,应向教务科提出借用申请,经批准后,办理借用手续。
③校外人员、单位借用应凭单位证明并提出申请,经主管部门、主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借。重要基本设备、精密贵重仪器一律不得外借。
④仪器借用时应填写借条,包括仪器名称、规格、型号、编号、价格、借用人姓名、借用日期及预约归还日期,同时应检查仪器设备配件、性能。
(5)仪器设备的赔偿处理
①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,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,均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,除给予批评教育外,有下列情况者视其情节轻重责令其经济赔偿或承担相应的责任:
a.因工作不负责任,粗心大意,造成事故及损坏重要仪器设备者。
b.违反仪器操作规程,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。
c.在学生不懂得操作规程情况下,未加指导操作致使仪器损坏者。
d.仪器运转过程中,未交接班而私自远离实验室者。
e.发生事故或仪器运转失灵不登记不报告,继续使用造成仪器不可修复者。
f.不核实库存情况,以致购入造成积压浪费、变质、失效者。
g.使用实验仪器作个人私事或私人使用实验室药品试剂者。
h.违反安全保卫管理,造成被盗、丢失或损坏者。
i.凡私自拿实验室仪器设备、试剂药品者,除追回器材或赔偿外,给予纪律处分,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②赔偿标准
使用过程中致使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,视其具体情况做如下赔偿:
a.损坏易耗品或低值耐用品的,按原价的20%~100%赔偿;丢失易耗品或低值耐用品的,按原价的100%~200%赔偿。
b.损坏固定资产或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,按原价的50%~100%赔偿;丢失固定资产或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,按原价的100%~200%赔偿。
③赔偿责任人的认定
a.因工作不负责任,粗心大意造成事故的,由当事人负责。
b.因违规操作,造成仪器性能损坏或故障的,由使用人负责。
c.因管理不力,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的,由管理人员负责。
d.因未做好学生实验指导,让学生自行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,由学生、实验教师、实验人员共同负责。
e.借出的仪器,借出前发生故障的,由原实验室有关人员负责;借出后发生故障的由借出方负责。
f.若该仪器借出前已损坏,但借出时未做好检查,借出后才发现的,双方有争议时,由借出方承担责任。
g.在未经批准情况下,管理人员擅自将仪器外借,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的,由管理人员承担责任。
h.借出的仪器在预约归还期满后应如期归还,如确需要使用,需申请续借。如未归还又无办理续借手续的,超过三天按丢失论处,由借出方承担责任。
④赔偿手续
赔偿责任人应填写赔偿单(学生由实验室代填),并凭赔偿单到总务科缴交赔偿金,然后持缴款凭证到实验室消帐。
5、实验室财产分类标准(试行)
为加强实验室财产管理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根据财产的价值、性能、使用寿命、使用频率、市埸供应等指标,将实验室财产分为易耗品、低值耐用品、固定资产和精密贵重仪器四个等级。现制订分类标准如下:
(1)易耗品:各种消耗性物品。包括试剂、药品、玻璃仪器、一次性用品及日常用品(如清洁用具、清洁剂、棉花、棉签、纸类等)。
(2)低值耐用品(代号为D):价值在200元以下,有一定使用期限的小型用具、器材、标本、模型及较难买到的其他物品。包括小型医用器械(如血压计、听诊器、镊、钳、剪、包等)、固定装片、音像资料载体、各种工具(如铁锤、普通剪刀、手电筒、动物夹等)。
(3)固定资产(代号为G):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各种仪器设备、标本、模型及其他财产。
(4)精密贵重仪器(代号为J):价值在5000元以上精密度高、性能优越的仪器设备。
6、电脑室管理制度
(l)电脑室仪器系精密、贵重仪器,要保持室内整洁、肃静,不得在室内吸烟、乱丢纸屑、大声喧哗。
(2)未经电脑室管理人员许可,外人不得入内操作仪器,进入电脑室时要换拖鞋。
(3)上机操作者,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若发现电脑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老师,不得擅自处理;若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坏者,应按章赔偿。
(4)上机操作完毕,应关好机器,并做好使用情况记录,请老师检查验证。
(5)未经批准,禁止将外来软件带入电脑室使用,也不得将本室磁盘自行带离本室。
(6)上课完毕,应搞好清洁卫生。做好防尘、防潮、防火、防盗和安全用电工作。